按份共有产权转让流程是如何的
一、按份共有产权转让流程
共有房产有两种转让方式:
一是对其享有的房产份额转让;
二是对整个共有房产的处理。
根据国家《物权法》第101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对于按份共有房产的整体转让要求,在《物权法》颁布之前,《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第四项规定,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得转让,即无论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的房产,共有人转让房产,必须服从全体共有人的意志,否则不得转让。
现《物权法》做了较大调整,需根据《物权法》第97条的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应当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的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如无共有人的处分约定,则只要占房产份额的三分之二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就可办理房产转移登记。需要注意的是房产份额的三分之二,而非公有人数的三分之二。
二、共有产权转让四点必知规定
1、先看共有人约定: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间,按份共有人之间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2、继承、遗赠优先于共有人:共有份额的权利主体因继承、遗赠等原因发生变化时,其他按份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的,不予支持,但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3、共有人优先于外人:按份共有人向共有人之外的人转让其份额,其他按份共有人根据法律、司法解释规定,请求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该共有份额的,应予支持。
4、共有人之间转让,其他共有人无权干涉:按份共有人之间转让共有份额,其他按份共有人主张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优先购买的,不予支持,但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好了,现在您知道按份共有产权的转让流程是如何了吗?我们还为大家补充了共有产权转让的四点必知规定。若是您还有什么疑惑,欢迎您进行在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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