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法实施后7天无理由退货的时间怎么起算
在“7天无理由退货”条款中,时间是一大关注焦点。新消法实施后7天无理由退货的时间怎么起算?碰到春节等假期,这7天又该如何计算?起算日期是按照发票日期、物流日期还是实际签收日期?这“七日”是指工作日还是包括假期?
新消法实施后7天无理由退货的时间怎么起算
新消法规定7天无理由退货的条件是消费者收到商品后开始计算。
案例:
春节前,周女士在网上购买了几十元的家具贴纸,由于网店在1月25日停止发货,结果导致周女士的“7天”刚好卡在网店公布的停止发货期内。春节后,一直没收到货的周女士上网查询发现,淘宝网站已自动确认收货,这样周女士不但错过了7天无理由退货期,而且还过了淘宝的14天投诉时限,搞得钱货两空,经协商也无果。
专家律师解答:
对于以上诸多疑问,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指出,7天的判断依据应以消费者实际收到货物的日期为准,而不是以发票日期为准,7天也并非是7个工作日,而是7个自然日。此外,根据民法通则第154条规定,消费者收到商品的当天不算,从下一天计算为“七日”的第一天,计算到第七天时若为法定节假日或星期六、星期日,则向后延长一天,也就是节假日和双休日结束的第一天可为第七日。
律师表示,像周女士这样根本没有收到商品,“签收”就不可能真实存在。按照新消法第44条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销售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所以,周女士在向淘宝投诉后,淘宝未能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权益,周女士可以向消委会或相关部门投诉卖家与淘宝网,要求其赔偿损失。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