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卧无窗中介未告知 买家索回定金
[案例]去年5月,乐某委托某中介公司买房,该公司业务员向乐某推荐了一套建筑面积为91平方米的二室一厅,总价112万元。乐某预约看房时,业务员表示屋内白天无人,只能晚间看房。
乐某草草看房后,当晚签署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并向中介公司支付了2万元购房意向金。房主汤某也于当晚11时在上述协议上签字。根据约定,2万元当即转为定金。
次日,乐某听说房屋主卧室没有窗户,次卧室也不通风,于是再次看房后,表示不愿购买。乐某认为,当天看房时间已晚,主卧室拉着窗帘又有床遮挡,屋内又均为女性租客,所以看房只用了10多分钟,当时只觉得房型不正,房屋价格较便宜,未察觉房屋存在重大缺陷,带看的业务员也没有如实告知。
中介公司则认为,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是乐某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购房款2万元已转为定金性质,故乐某要求返还缺乏法律依据,不同意乐某的诉讼请求。
[说法]法院认为,乐某买房前虽实地查看了房屋,但因被告知白天屋内无人,故只能于晚间看房,加之受到当时屋内家具摆放等因素影响,致使乐某未能对系争房屋的采光情况做出准确判断。其次,系争房屋除厨房外其他房间均无法正常采光,这有别于通常情况下一般人对于房屋的正常认知。该种特殊情况,中介公司作为中介机构理应告知该情况。乐某要求撤销该协议,尚属合理。中介公司应返还定金2万元。(**南田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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