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庆公司弄丢我的结婚影像,我该如何索赔
法律咨询:
我的这婚庆费用大概3500左右,现在婚庆公司说要退还我的婚庆录像费用1200,我感觉不合理,请问该怎么办?
在线律师咨询网律师解答:
协商不成起诉处理,要求其退还3500元费用并可以要求其赔偿精神损失。结婚是很神圣庄重的事情,录像也只能录一次,弄丢珍贵资料必定造成精神损害。
相关法律知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对消费者的权利作了明确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简称安全权安全权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人身安全权,二是财产安全权。
(二)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简称知情权
(三)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权利,简称自主选择权消费者权根据自己的消费愿望、兴趣、爱好和需要,自主地、充分地选择商品或者服务。
主要内容有:
(1)有权自主选择经营者;
(2)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服务方式;
(3)有权自主决定是否购买或接受服务;
(4)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四)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简称公平交易权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是一种市场交易行为,如果经营者违背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进行交易,则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主要表现在:一是有权获得公平交易条件。二是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五)消费者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简称求偿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既可能人身权受到侵害,也可能财产权受到侵害。人身权受到的侵害,包括生命健康权,人格方面的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等受到侵害。财产损害,包括财产上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指现有财产上的损失,如财物被毁损,伤残后花用的医药费等。间接损失,指可以得到的利益没有得到,如因侵害住院而减少的劳动收入或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而得不到劳动报酬等。
享有求偿权的主体,是指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受害者。
受害者包括:
(1)购买者,即购买商品为己所用的消费者;
(2)商品的使用者,即不是直接购买商品为己所用的消费者;
(3)接受服务者;
(4)第三人,即在别人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过程中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其他消费者(六)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简称结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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