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用病死牲畜肉制牛肉干,消费者遭遇产品质量问题如何处理
【案件回顾】
近日,四川省高院审理一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被告人杨某在眉山开了一家食品公司,用病死猪牛马肉混入原料中,制作牛肉干,销售金额达900余万元。眉山中院一审判决杨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00万。
病死牲畜肉混合加工成牛肉干
2010年11月,杨某在眉山市彭山县青龙镇投资成立**永得利食品有限公司(简称**利公司),并任该公司法人代表。杨某雇请哥哥陈某、姐夫谢某、继父陈某礼等人为公司工作人员。
2012年1月起,杨某低价从西昌购进病、死的牛、马、猪肉。陈某、谢某、陈某礼明知杨某购进的为病、死的牛、马、猪肉,仍帮助其生产牛肉制品。其中,陈某、谢某负责在生产车间以一定比例混合新鲜牛肉加工成牛肉制品,由陈某礼负责的包装车间统一包装为“阿-川”牌牛肉干后,由杨某进行销售。“大部分销往成都、重庆等地。”杨某说。
截至案发,杨某购进病、死的牛、马、猪肉共计140余万元,销售“阿-川”牌牛肉干金额达900余万元。2014年9月11日,公安人员在生产现场扣押病死畜肉18350公斤、猪肉2697公斤和牛肉制品2159公斤。
【消费维权】消费者遭遇产品质量问题如何处理
目前,我们国家主要有以下几个部门的职责与商品质量有关:企业主管部门,技术监督部门,消费者协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检部门,还有人民法院。
企业主管部门是管理机构,它直接制约企业。如果直接向它投宿质量问题,就比较容易解决,但有时个别企业主管部门由于考虑产值,利润,容易对解决问题采取不积极态度。
消费者协会是政府的技术监督,工商,商检等几个部门联合设立的负责解决广大消费者遇到困难的组织,它涉及面广,并挂靠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解决问题较容易,所以消费者购买消费品时发现问题可先找消费者协会。
工商行政,技术监督部门对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已有明确分工,工商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在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发现生产,经销掺假产品,冒牌产品的违法行为查处,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在生产,流通领域中产品质量责任问题的查处。在市场上倒卖骗卖劣质商品的行为,两家谁发现,谁处理。所以说,如果在市场购买了掺假,冒牌商品可投诉到工商部门,如果在生产流通领域购买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可投诉技术监督部门。
消费者对不容易解决的质量问题也可以通过人民法院依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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