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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份共有需要公证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按份共有需要公证吗?

当然是有最好。

对于个人,如果是夫妻不用进行公证,夫妻双方到房管局填写共有申请表确认份额就行,如果是朋友或其他关系需进行公证,房管局要看公证书。

如何将房产证从共同共有转为按份共有?

要办理按份共有,要先去公证处办一份析产公证,

然后再拿公证书去房管局办理,但现在只有省公证处能办理1%和99%的析产公证,市公证处只能办理50%和50%的析产公证。

最后,只要两个业主提取公积金的总额不超过购房金额就可以了,没有规定一定是每人50%,不过这是夫妻间共同财产的规定,如果不是夫妻,可能会有不同,所以建议最好问清楚一点

公证效力

一切公证行为都产生证据上的效力。

①任何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经过公证证明,国家证明它的真实性、合法性,即产生法律上的证据效力。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中,如果在收集、调查证据时涉及某项文书,而这项文书也经公证证明,即应确认其效力,可以直接采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②依照法律必须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则公证证明就成为这些法律行为生效的必要条件。法律对于不同的法律行为有不同的形式要求,包括口头、书面及公证证明,取决于该法律行为所产生(或变更、消灭)的法律关系的重要性、复杂性和它对于第三者的作用。虽未为法律规定而当事人自行协议公证证明作为双方法律行为必要的形式条件之一的,这一法律行为也必须公证证明方能成立。

③债权文书,如债权人和债务人对权利义务关系没有争议、并经公证证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当债务人拒不履行时,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作出裁判。

按份共有的几种情形

根据《民法通则》第78条可知,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这里的按份共有一般理解为按房产价值的份额共有,但本文认为如果可以明确部位,也可以按部位份额共有。

按份共有按是否为法定可分为两种情形:

一是按法定份额共有。继承房产就属于此种类型。例如,张氏和李氏夫妻生前有一套房屋,现张氏亡,则其妻李氏、张氏子女、张氏父母均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同等份额的财产继承权;如果其中有的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则剩余继承人享有同等份额的财产继承权。

二是按约定份额共有。现在最常见的是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购买房屋形成按份共有。这是由于作为父母,一方面担心未来征收遗产税加重房屋转让的成本,因此要将子女作为购买人之一;另一方面考虑到购买后很长一段时间自己仍要居住,为避免因仅办成子女的产权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就要与子女共有。

还有一种比较常见的按份共有,是几个法人或自然人或法人和自然人共同购买一处房产。由于房产的保值和增值功能吸引了大批投资者,购房用于投资的比例不断提升;但是房产的价值量很大,特别是体量大的非住宅(不宜分割出售)更使单个个体难以承受,于是形成合作购房的势头。

约定按份共有按份额的不同种类可分为按房产价值份额共有和按部位共有。

通常情况下,按份共有人以出资额确定各自的份额。但是按部位共有的情形也时有发生,这种情况在自建私房中比较多见。兄弟姐妹较多的家庭,为了在房屋拆迁补偿中都能获得一定的份额,父母都愿意将部分房产赠与给众子女,尽管他们内部可以划定相应的部位归属,甚至可以无限分割,但从产权登记角度来分析,最小的权属单元应具备完整使用功能并且前后有包檐,四周有围护结构,否则住房将失去居住的意义。因此,拥有多个共有人的私房往往无法根据他们内部的分割部位进行分别发证。又如夫妻离婚中对财产的分割可能是对部位的分割,有些离婚夫妻仅有一处房产,仍然只能共处一室,但分属不同房间;由于成套住宅无法分割登记,因此,只能将原来共同共有的房屋在离婚后根据离婚协议或判决变更为按部位共有(即按份共有)。

一种比较常见的按份共有,是几个法人或自然人或法人和自然人共同购买一处房产。做按份共有需要公证,做按份也是分几种情形的,公证的话在法律上也是更加进一步具有了法律效力。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在线律师咨询网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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