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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狗在宠物店寄养死亡怎么办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随着生活条件的提高,人们对精神生活的追求不断的提高,养宠物的人群不断增加,宠物市场不断扩大,但是目前我国宠物相关的法律条文并不是很完善。随之而来的宠物相关的纠纷也是越来越多,那么关于狗狗在宠物店寄养的时死亡,应该怎么办呢?下面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狗狗在宠物店寄养死亡怎么办

在此之前,我们先确认一下,我们的小狗狗是寄养的还是在宠物医院住院。

如果是寄养的,需要证明寄养前宠物的健康文件,在寄养时签订寄养协议,约定寄养期间的相关责任。当我们拥有寄养的文件等,我们有了谈判的依据,先跟宠物店店家沟通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374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不责任,”首先需要确认的宠物寄养合同是否属于有偿保管合同,最终因为保管人的过失导致了保管物的毁损,保管人应当负有赔偿责任。消费者应当首先与宠物寄养机构协商赔偿金等,协商不成时可以采取诉讼手段。

消费者在选择寄养宠物的时候,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需要提醒消费者注意的是:消费者在寄养宠物的时候,需要选择有正规资质、操作流程规范、卫生条件达标、信誉好的宠物医疗经营场所来寄养。确保寄养的宠物有一个较好的环境,以及确保其能够得到专业的照顾和服务

二、消费者在寄养宠物的时候,建议跟对方签订相关寄养协议,并在协议中注明寄养狗狗的健康等状况,以及协议约定违约责任承担等相关细节,予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三、建议消费者在消费时保留与消费的相关凭证,例如相关的发票,病历等凭证。以便在诉讼时可以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狗狗属于有偿寄养的,且在寄养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需要提供相关的协议发票等证据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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