烤肉券不能用,团购网站涉嫌欺诈
刚团购的消费券,兴冲冲跑过去却发现餐厅停业了。被骗了?这样的倒霉事就发生在长沙陈女士的身上,更让她郁闷的是,团购的网站“嘀嗒团”称只能退款。
10月底,陈女士在“嘀嗒团”网站上拍了一张78元的阿*郎双人烤肉券,想在11月11日“光棍节”与男朋友一起去吃。事前,她数次拨打餐厅电话联系,一直无人接听。11日中午,陈女士与男友来到位于步行街悦方IDMALL2楼的阿*郎烤肉,不料这里大门紧锁。陈女士询问“嘀嗒团”的客服,对方也没解释,就说“可以退款。”陈女士和男朋友很恼火:“难道网站和店家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吗?”
烤肉店店长表示:“已停业两天,原因不便透露。”而该团购在11月9日才结束,已有228人购买,优惠券有效期至2012年12月20日。在该网页,没有任何关于烤肉店已经停业的公示。
律师说法:
团购券用不了可索取双倍赔偿
律师指出,陈女士在已经支付消费款的情况下,却因网站和店面的原因无法消费,嘀嗒团的此种做法属于违约,严重可认为是欺诈。消费者可向嘀嗒团索取双倍赔偿,如果网站拒不赔偿,消费者可以去消费者保护协会投诉,甚至可向法院起诉网站。
相关法律知识:
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预期违约也称先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但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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