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两一只螃蟹捆8两绳 律师称属欺诈行为
案情:
过年时,某网友到当地的市场内买飞蟹,买了之后,不禁感慨,那捆蟹钳的“绳”还能算是绳吗?原来,这东西材质好像压缩海绵,吸水后一段绳基本与蟹同重,8只螃蟹剪下来的绳子很大一坨,至少重3斤!更离谱的是,好几个蟹钳是硬用这东西绑在螃蟹上的,钳子和身体就不是同一只蟹的,蟹活着,钳子已经坏了!据估计,7两一只螃蟹捆了8两绳。摊主这么卖螃蟹,是否合理呢?
律师说法:如此卖蟹属欺诈行为
隐瞒商品实情、缺斤短两、拒绝消费者查看商品情况等,都属于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本次事件中,卖家隐瞒商品实情现象严重,已属欺诈消费者。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工商管理部门反映情况以维护自己的利益。另外,市民应该拒绝购买该商品。
相关法律知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第五十条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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