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物提存是什么意思
从法律上来讲,提-存是指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债权人或其本人的利益而将债之标的物或担保物(含担保物的替代物)交于提-存机构寄托、保管,在条件成就时,由提-存机构将提-存物交付债权人的活动。
通俗一点讲,提-存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债务人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可以申请将债的标的(如借款)交于法定的提-存机构(比如公证机关),债务就视为履行了;另一类可以买卖合同为例加以说明:买卖双方签订协议后,买方按照协议约定先将价款提交于提-存机构,卖方据以发货,当协议所约定的条件成就时,如买方验货合格,卖方就可以向提-存机构申领该笔款项,实现买卖合同的完全顺利履行。
提-存
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是使债务关系消灭的一项重要民法制度,各国立法均有具体规定,中国《合同法》对此也作出了规定。提-存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债务纠纷的及时解决,更好地平衡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的利益冲突,保证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提-存在法律性质上,兼具私法和公法的双重性质。提-存应符合一定的条件,并按法定的程序进行。提-存实施后,在债务人、债权人、提-存机关相互之间将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概念
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
交付合同标的物的债务人为提-存人;债权人为提-存领受人;交付的标的物为提-存物;由国家设立并保管提-存物的机关为提-存机关。
提-存制度的建立,使债务人及时了结债务关系,避免产生延迟履行的新债务,有利于保护债务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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