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商品有瑕疵仍提供给消费者,遭遇了人身伤害怎么办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1、这是一项新的规定,适用与瑕疵商品或者服务致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
商品瑕疵是指商品存在致人损害的因素,如食品中含有有毒添加剂;服务瑕疵是指服务中存在致人损害的因素,如不正当采血致人感染艾滋病,用医学上禁止的材料做乳房填充,不具备相关资格的人为消费者做美容手术导致毁容。
2、瑕疵商品或者服务致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首先应当按照第四十九条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除此以外。消费者还可以要求惩罚性赔偿。
3、致人死亡,需要死亡证明和死亡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因果关系的证明。
4、一般伤害只能要求赔偿实际损失。只有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才能要求惩罚性赔偿。
什么情况属于健康严重损害?成为植物人算严重损害?造成瘫痪算严重损害?造成截肢、毁容算严重损害?造成终生残疾算严重损害?目前还没有相关司法解释。我认为应当参照《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达到重伤标准的就算严重伤害。如人体烧伤面积达到30%属于严重伤害,不足30%就不算严重伤害。牙齿脱落七颗以上属于重伤,硌调了利,两颗门牙就不能要求惩罚性赔偿。
5、惩罚性赔偿额不超过应当赔偿额的两倍。即实际损失的三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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