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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途径的仲裁是如何规定的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途径的仲裁是如何规定的

消费者具有安全权,知悉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获得有关知识权,消费者人格尊严受到尊重,监督权等等。

仲裁

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给第三者,由第三方对争议进行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仲裁需要双方自愿,是一种特殊的调解。

消费者权益的维护

消费者需要明白自己的权利,不忘索要发票,牢记维权时限,合理运用维权渠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五种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还要注意和掌握诉讼时效。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身体受到损害要求民事赔偿和寄存财物丢失或者毁损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据此,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一定要及时地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否则,有理也会输掉官司。

我们周围还是会不可避免的有许多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犯,这需要我们学会与经营者协商解决,请求消费者协会协商解决,或者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甚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相信这些都可以让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如果您还对消费者权益的维护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在线律师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我们在线律师咨询网有专业的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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