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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质量出现问题应该怎样维权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没过多久,**·菲泽尔又自己身上突然长满了皮疹,医生说这是由一个“鼠出生病”引起的。她在起诉书中要求ZARA服装公司,对她遭受的人身和精神双重伤害进行赔偿。

美国公司总部表示,他们已接到这桩诉讼案,并表示服装有严格的健康和安全标准,确保每件产品都经过严格检测。他们将对这起诉讼案展开调查。(文中人名为化名)

【法律知识】

律师解读服装质量问题如何维权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根据规定,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

不符合国家《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规定,标识、号型与实际不符者;左右衣袖、裤腿宽窄、长短不一致、裤缝歪斜、疵点、色差超过标准者;缩水率、染色牢度不符合该产品标准相应等级者;正常使用后,面料严重起球、披裂(拔丝)超出标准要求者;正确洗涤后,粘合衬出现严重起皱、起泡超出标准要求者。买家可以根据相关条例进行退换货物。

缝线开线,饰件破损、脱落者给予免费修理,不能修理者给予更换或一次性作价处理。修理,本市不超过七天,外地不超过一个月,超过时间不能修好者予以更换;三包期内两次修理后,仍不能使用者,给予更换。符合更换条件,但无同品牌、同型号者予以退货;不愿更换而要求退货者,收取折旧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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