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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货物被打开丢失物品怎么办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快递货物被打开丢失物品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通过快递寄送货物时,如果快件被打开,造成物品丢失的,由快递公司赔偿,如果是保价的,按物品实际价值赔偿,如果没有保价的,按实际损失赔偿,但不超过快递费的三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快递出现毁损,快递公司有责任吗

快递公司作为承运人,在快递出现毁损的时候,是否承担责任要根据具体的损毁情况来确定。

通常,快递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托运人,即大家购买物品的商店。

值得注意的是,消费者在收到快递是发现毁损的,不能直接要求快递公司赔偿,要及时地向购买的商家说清楚情况,由商家做为托运人去向快递公司索赔。

其次,快递公司在运输货物的途中,如因下列原因导致货物毁损、灭失、短少等情况,不需要承担责任。

(1)不可抗拒;如在运输途中遇上大暴雨或者泥石流等不受人为影响的因素、致使快递毁损。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如购买鲜花植物,这些东西本来就容易凋零腐化,在收到快递时没有如预想的也是时有发生,不能把责任强加到快递公司的头上。

(3)货物的合理损耗;如购买的香水本身就具有挥发性,如果是海-淘回来的,一般要经过一段时间才到,在受到快递的时候,发现香水不是满瓶的,就要求快递公司承担责任,这是不合理的。

(4)货运人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如收货人在快递到的时候没法及时收取的,就说放在某某地方即可,后来在取快递的时候发现快递遭受毁损的,此时就不能直接让快递公司承担责任了。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通过快递寄送货物时,如果快件被打开,造成物品丢失的,由快递公司赔偿,如果是保价的,按物品实际价值赔偿,如果没有保价的,按实际损失赔偿,但不超过快递费的三倍。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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