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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四举措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是抓好能力建设,健全基层农产品监管体系。为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厦门市农业局于2008年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部署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把全市135名农民技术员和286名村级动物防检员作为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纳入市、区、镇、村四级联动的监管网络,确实把全市农产品生产100%纳入监管。目前,各区农业部门正着手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有条件的镇、街还要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逐步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监管体系,为确保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是抓好质量监测检测体系建设,提高风险预警和防范能力。近年来,厦门市农业局致力于加强市、区农产品检测机构以及生产基地、批发市场检测机构建设,逐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测网络。为确保基层检测一线需要,申请专项经费,购买了30套60台农残检测仪,配备给各区、镇(农场),作为生产第一线日常农残检测之用,以确保从源头上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加快已纳入农业部《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县级质检站建设的翔安、集美两个区级农产品质检站的建设工作以及16个镇级农产品检测站(点)建设工作。

三事业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推进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制度建设。加快各类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标准化生产(养殖)基地的建设,实现特色农产品生产的基地化、规模化、标准化。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比较优势,积极推广“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建设模式,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力实施“一村一品”工程,提高生产组织化程度。落实农产品生产记录、包装标识等制度,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逐步建立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制度,有效保证农产品质量。

四是抓好质量安全信息库建设,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平台。通过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定期开展例行监测,不定期开展监督抽检抽查,逐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库,构建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信息平台。着手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上报和预警管理办法,适时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会议,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和调查制度。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通报制度,赋予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政府部门加强监管,促进企业加强诚信、自律、管理,形成全社会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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