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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得遗失物能否取得所有权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拾得遗失物能否取得所有权?

不能。

相关法律知识:

遗失物

遗失物是指所有人或合法占有人不慎丢失之物。漂流物与失散的饲养动物,通常也被视为遗失物。构成遗失物须具备如下条件:

(1)须为他人之物;

(2)须为动产;

(3)遗失人占有之丧失须非出于本意,也非因他人之夺取;

(4)须非隐藏之物。

我国《民法通则》第79条第2款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这一规定不仅不同于多数国家的立法例,而且与国外立法相比则过于简略,尚存在一定差距:它仅规定了拾得物所有权之归属问题,至于拾得人之义务(如通知、保管、报告)等诸多相关问题,均未予以明确规定。只是司法实践已形成如下习惯: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后,应立即通知所有人,如不知失主为何人,则应发出招领通知并代为妥善保存,或者交公安机关或有关单位处理。其中,对于在公共场所拾得的遗失物,应交公共场所管理机构处理;而于其他场所拾得的遗失物,则应交公安机关处理。遗失物在发出招领通知后,经过一定期间仍无人认领,即作为无主财产上缴财政,收归国有。拾得人在占有遗失物期间,如故意实施致遗失物毁损灭失的行为,则应承担民事责任。拾得人在返还拾得物时,有权请求失主支付报酬之问题,我国目前的立法与司法实践对此均持否定态度,其目的在于发扬中华民族拾金不昧之传统美德。但也有学者主张:"我国有关民事立法宜采用其他国家或地区的通常作法,肯定拾得人具有获得相应报酬的权利。"从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一致原则出发,制定物权法时宜采用其他国家或地区的通常作法,规定拾得人具有获得相应报酬的权利,以平衡受领人和拾得人的利益,从而使拾得人更自觉地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以上的材料全是由在线律师咨询网为大家提供的,而且不论是你丢失或者拾得遗失物,都需要到相关的部门去申报,否者你或者失主都没有办法寻回自己的贵重东西了。而且拾得者如将遗失物损坏可能还要承担民事责任。自古以来中国一直以拾金不昧为传统美德。但出于维护双方的利益,拾得人有权利享受失主给予的感谢报酬。但不能借此恶意敲诈勒索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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