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形势分析与探讨
关键词:农机产品质量投诉
1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的总体情况分析
1.1体系建设情况
据统计,目前我区已成立89个农业机械产品质量投诉机构,其中省级1个,地区级12个,县级76个。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产品质量投诉站成立于1996年12月,是由内蒙古农机局授权成立的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受理机构,其它盟市、旗县投诉机构有的是经过内蒙古自治区农业厅农机局考核、验收的,有的是经过当地政府许可设立的,但地方财政基本都没有列支经费,其工作条件、人员配置、机构职能与《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里的要求虽然尚有差距,但毕竟在全区范围内形成了较为密集的投诉受理网络,极大地方便了农牧民的投诉。
1.2体系成立以来取得的成绩
自成立以来,全区农机投诉系统共举行宣传活动113次,出动车辆3400台次,出动执法人员2483人次,散发各种宣传材料43.41万余份,受理投诉案件851起(见表一),结案837起,结案率为100%,为农牧民挽回经济损失447.8万元,查处三无产品及伪劣机具126748台件,价值857.34万元,抽查市场2269个,抽查生产及经营企业16482家,要求停业整顿392家,取缔无证场所18处,对马铃薯收获机、玉米收获机、青饲料收获机、割草机、打捆机等5个品种进行了质量调查,累计共调查64个企业82个型号475个产品。
表一1996-2008年全区农机投诉系统受理投诉案件情况
年份
受理案件(起)
1.3具体投诉情况分析
从表一中可以看出,2000年前受理的投诉案件较少。2000年到2003年间受理的投诉案件较多,据中消协农机投诉站统计,2003年全国26个省市的投诉站共受理投诉案件1089起,而我区就受理135起【1】。自2000年受理投诉案件有较大幅度上升的原因是盟市、旗县投诉站纷纷成立,主观上由于宣传到位,农牧民的法制观念有了一定提高,了解了投诉途径,增加了维权意识;客观上旗县投诉机构的成立,方便了农牧民的投诉,降低了投诉成本。2004年至2008年的投诉案件大幅下降且基本逐年递减,这与我区农机的保有量及目前的形式显然不符,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的售后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使许多质量问题得到了及时解决,没有转化为投诉。二是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运输车)的投诉已转到其他部门,这也是我区投诉案件减少的一个重要原因,如2003年,农用运输车的投诉案件是38起。三是针对许多小的投诉案件,各级投诉机构工作人员为节省时间,通过电话积极联系相关企业和用户直接调解完毕,没有正式立案。四是农牧民投诉意识还有待于提高,调查中发现,有的用户在机具出现故障时自行修理,既不找销售、生产企业,又不进行投诉。五是受补贴政策的影响,农村牧区农机具的保有量急剧增加,而投诉机构的宣传力度没有跟上去,有时甚至有缺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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