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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药罪原告可以获得赔偿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销售假药罪原告可以获得赔偿吗?
如果购买到假药,并且贩卖药品者确实构成了销售假药罪的情况下,原告有可以向被告提出索要相应的赔偿的。
生产假药的行为表现为一切制造、加工、采集、收集假药的活动,销售假药的行为是指一切有偿提供假药的行为。
药品属于商品,适用于《消法》。依据《消法》第19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其第49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加倍赔偿”。
医患双方有产品质量责任关系,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
综上所述,根据有关规定,销售者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我国也在这方面有较完善的法律条文规定,来保护病患者的健康安全。相信通过小编上文的介绍,您对销售假药有了赔偿有明确的认识了,如果您还有什么问题的,可以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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