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餐饮新规:外卖商户应有实体店
网络餐饮新规发布:外卖商户应有实体店
日前发布《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超范围经营。
办法明确了“线上线下一致”原则。办法规定,网络销售的餐饮食品应当与实体店销售的餐饮食品质量安全保持一致。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处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通知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要求其立即停止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办法规定,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需要履行建立食品安全相关制度、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审查登记并公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许可信息、如实记录网络订餐的订单信息、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抽查和监测等义务;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需要履行公示信息、制定和实施原料控制、严格加工过程控制、定期维护设施设备等义务。
办法还对送餐人员和送餐过程提出要求。办法提出,送餐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使用安全、无害的配送容器,保证配送过程食品不受污染。送餐单位要加强对送餐人员的培训和管理。配送有保鲜、保温、冷藏或冷冻等特殊要求食品的,要采取能保证食品安全的保存、配送措施。
据了解,办法共46条,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外卖规定最新的内容是什么
外卖行业新规:“外卖小哥”不得进屋,不能收小费
8月5日,《外卖配送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团体标准(T/CCPITC-SC007—2017)在北京发布。该《规范》由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分会联合外卖配送平台共同起草,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
该《规范》主要内容有5个方面:
商户应在10分钟内确认订单;
外卖配送员到达消费者门口应轻声敲门;
配送员不应进入消费者家中;
配送员应年满18周岁;
配送员禁止收取小费行为等。
另外,《规范》条例还规定了外卖服务机构具备法人资质、固定办公场所,要求外卖配送服务队伍要规模化,配送人员使用的配送车、配送箱、头盔等都要符合规定。
网络餐饮新规发布:外卖商户应有实体店内容如上,经营网络餐饮服务的商家必须要能遵循相关的规定,租赁一间实体店经营也能够提高营业业绩。关于网络餐饮新规的详细内容你不了解,可以来在线律师咨询网找律师提供对自己有利方案。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