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上倾倒、遗失物品造成他人的损害责任怎么承担
一、道路上倾倒、遗失物品造成他人的损害责任如何承担
案情简介:因道路上倾倒、遗失物品造成他人损害。
2012年12月16日,胡某驾驶的轿车与同行在这条路上的由王某驾驶的重型货车在公路上相撞,致使王某驾驶的重型货车上的乳胶桶倾倒,其中乳胶泼洒在公路上。胡某和王某也并没有重视其情况而后胡某和王某从道路边取土覆盖乳胶沾染的路面后撤离现场。次日凌晨,张某下了晚班骑电动车回家时经过乳胶泼洒的路面时因为道路滑失去平衡而跌倒受伤。张某将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和公路管理站作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两个被告共同承担其医疗费等计20107.88元
法院判决:在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等妨碍的行为,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道路管理者应承担赔偿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因在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等妨碍同行的行为,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公路管理站行为人承担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遂判决两个被告承担责任共同赔偿原告医疗费等计20107.88
律师说法:道路管理者不能证明已尽到义务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道路管理者不能证明已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案中事故发生地属公路管理站养护范围,公路管理站在诉讼中不能证明以尽到清理、防护、警示义务。存在过错,应对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部分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可赔偿项目规定包括: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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