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资讯
六大民事、行政事项可请求法律援助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法律援助条例》规定,公民对下列6种需要代理的民事、行政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这6大事项是: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条例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还可以对此6项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条例还规定,请求国家赔偿的,向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向提供或发放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向给付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向支付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向被请求人住所地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