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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冒充进行法律援助对象会怎么样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如果审查发现受援人不符合经济困难标准,应当终止法律援助,并由受援人支付已实施的相关费用。

以虚假材料骗取援助,将计入个信系统。

受援人通过提供虚假申请材料骗取法律援助的,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支付已实施法律援助过程中的全部费用,并可以给予警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其违法行为记入全市个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而如果相关单位没有按规定出具困难证明,或者提供了虚假证明,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建议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规定:

一、具备以下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申请法律援助:

1.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帮助;

2.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由各地参照当地政府部门的规定执行)。

二、盲、聋、哑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其他残疾人、老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能力聘请辩护律师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刑事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三、刑事案件中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指定律师辩护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主要形式

(1)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

(2)民事、行政诉讼代理

(3)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4)公证证明

(5)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

(6)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

对于法律援助的对象是有相关规定的,例如盲、聋、哑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或者经济困难的。如果有人冒充法律援助对象,情节严重的是要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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