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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席判决后执行时还需要公告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缺席判决后执行时还需要公告吗
如果缺席判决的,判决书能够送达给当事人的,可以采取其他送达方式送达,如果确实不能送达的,可以考虑公告的方式予以送达,判决书生效以后开始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公告送达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八十五条 直接送达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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