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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不立案回执单是怎样的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派出所不立案回执单是怎样的
公安局不予立案通知书
字〔 〕 号
控告人 :
你于****年**月**日提出控告的**** , 我局经审查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决定不予立案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本局申请复议 。
(公安局印)
****年**月** 日
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的情形
1、没有犯罪事实:
(1)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发生
(2)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达到犯罪程度,即没有触犯法律
(3)犯罪事实没有证据证明
2、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依据《刑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刑诉法》16条规定情形,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上述知识就是小编对“派出所不立案回执单”问题进行的解答,公民向公安机关报案时,符合立案条件才会立案的,如果报案人对公安机关的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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