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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民事诉讼法中的住所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如何理解民事诉讼法中的住所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
第四条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以上就是在线律师咨询网小编对于这方面知识的具体介绍,以及对于民事诉讼与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是不同的,那么对于民事诉讼中的住所是存在什么样的知识,如果对于这方面存在相关的不理解或者疑惑,都可提出,我们都会予以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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