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超过七天交诉讼费
是否可以超过七天交诉讼费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未在规定期限内交纳的,由法院在指定期限内交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诉讼费用的缓减免规定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这被称为司法救助。但需要注意的是,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不适用于公司、事业单位等组织。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
人民法院对一方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对方当事人败诉的,诉讼费用由对方当事人负担;对方当事人胜诉的,可以视申请司法救助的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决定其减交、免交诉讼费用。
(一)可以免交诉讼费用的情况:
1、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2、追索赡养费的、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
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4、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二)可以减交诉讼费用的情况:
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2、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
3、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
(三)可以缓交诉讼费用的情况:
1、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
2、海上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
3、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未在规定期限内交纳的,由法院在指定期限内交纳。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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