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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需要担保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需要担保吗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财产保全是需要提供担保的,如果不提供担保,法院会驳回保全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二、财产保全的担保方式有哪些

(一)合同纠纷中的保全担保

1.买卖、租赁、仓储、委托、行纪、居间等合同纠纷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2.房产纠纷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3.建筑工程纠纷案件中的财产保全担保;

4.经济合同履约纠纷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5.证券、基金、股权转让纠纷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二)婚姻家庭纠纷中的保全担保

1.离婚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2.遗产继承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3.分割家庭共有财产的保全担保。

(三)侵权案件中的保全担保

1.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财产保全担保;

2.交通肇事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3.侵犯财产权益案件中的财产保全担保;

4.环境污染侵权案件中的财产保全担保;

5.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中的财产保全担保;

(四)先行停止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保全担保

1.先行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2.先行停止侵犯专利权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3.先行停止侵犯著作权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一般民事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的话是需要进行担保的,如果不担保的话法院是可以驳回要求的。而且对于财产保全的方式也是有几种的,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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