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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假释案件属于诉讼案件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减刑假释案件属于诉讼案件吗

减刑假释案件是属于诉讼案件,由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或者假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九条 【减刑程序】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第八十二条 【假释的程序】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二、假释法定的实质条件

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视,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至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或者关键条件。犯罪分子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的,应当认为“确有悔改表现”:认罪服法;遵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和监狱纪律;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爱护公物,完成劳动任务。

“不致再危害社会”,是指罪犯在劳动改造期间一贯表现好,确有悔改表现不致重新犯罪的,或者老弱病残并丧失作案能力的。

此外,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把握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还须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为了贯彻对未成年犯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未成年犯的假释在掌握标准上可以比照成年犯依法适度放宽。

第二,对罪行严重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主犯、惯犯的假释,主要是根据他们的改造表现,同时也要考虑原判的情况,应当特别慎重,严格掌握。

依据《刑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提前减刑或者假释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符合假释或者减刑条件,裁定假释或者减刑。所以减刑假释案件是属于诉讼案件。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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