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对于行政诉讼的结果不服,该怎么办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对于行政诉讼的结果不服,该怎么办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如果对行政诉讼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如果对二审判决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二、行政诉讼什么情况下应当再审

1、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2、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5、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6、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7、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8、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以上就是在线律师咨询网小编对相关问题的回答。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对二审判决不服,是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您可以在在线律师咨询网上向专业律师进行更多法律咨询。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234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微信号

weixin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