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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赔偿案件诉讼时效延长3个月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文介绍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证券市

场投资人要求银*夏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时效期间至2004年5月15日届满。为保护广大证券市场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银*夏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从2004年5月16日延长至2004年8月15日。

据记者了解,为了保障银*夏案立案工作的顺利进行,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办公楼大厅专设了咨询组和咨询电话,负责接待前来咨询的人员和各地的咨询电话。有关立案、举证的详细电话可以拨打(0951)——6922022,或者直接到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银*夏案咨询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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