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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费的诉讼时效怎么计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未行使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的制度。即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到司法保护;超过诉讼时效后,权利人同向义务人主张权利且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的,其权益则不再受司法保护。但是,根据诉讼时效设立的目的为保护交易安全,可知诉讼时效仅在权利人行使财产性质的请求权时才得以适用,而对于纯粹基于身份关系的请求权,一般不适用诉讼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可知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义务,而子女请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是纯粹基于双方之间的亲子关系而享有的请求权,故不适用诉讼时效。

相关知识:

抚养费标准:

1.关于离婚子女抚养费计算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离婚子女抚养费一般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3.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综上可知,法律规定了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未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如果离婚后一方不抚养子女的当事人是可以进行上诉的。通过小编的介绍,相信大家对于这个问题也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在线律师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

TAG标签: 民法典 子女 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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