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行政诉讼期限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1.提起行政诉讼期限有三种情况:

①当事人可以直接提起诉讼或者自由选择诉讼的案件,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必须先提起行政复议(复议前置)或者当事人选择行政复议后诉讼的,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③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立案期限。

人民法院接到诉讼状后,须在7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可以提出上诉。

3.第一审期限。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作出第一审判决。遇到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延长。

4.提起上诉的期限。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须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须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提出。

5.第二审期限。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遇到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延长。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234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微信号

weixin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