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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恶案件有追诉期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涉恶案件有没有追诉期
涉恶案件有追诉期。
相关法律知识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可以看到对于黑恶势力的案件也是可以正常的适用追诉期的,并且由于这类案件经常存在应当立案没有立案的情况是不受追诉期限制的。如果在这方面遇到了什么问题的建议可以咨询律师帮忙处理,在线律师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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