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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理赔追诉期起始时间是多久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交通事故理赔追诉期起始时间是多久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民法总则》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因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诉讼时效期间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

因此,发生交通事故后,如当时有损害发生,应从此时开始在两年内起诉,如系人身伤害则应在一年内起诉。如某些损害是在事隔一段时间后发现的,则应在发现之日起计算时效期间。事隔二十年后才发现受到损害而起诉的,将得不到法院保护,特殊情况下由法院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的除外。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是因为一个人违反交通规定,那么就应该对受害者进行赔偿,赔偿的数额会根据受害者的具体情况来进行确定,如果对方不赔的话我们可以进行起诉。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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