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补偿是否存在诉讼时效
一、拆迁安置补偿是否存在诉讼时效
拆迁安置补偿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所以拆迁安置补偿存在诉讼时效。
《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二、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和最长诉讼时效及其起算}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因为拆迁安置补偿并没有在不适用诉讼时效的那几个事项之中,所以拆迁安置补偿是适用诉讼时效的。在线律师咨询网小编提醒您,一定要注意诉讼时效是否已经到期,如果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就很有可能出现对您不利的判决后果。如果您还需要更多法律咨询或者法律帮助,欢迎联系在线律师咨询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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