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的一般诉讼时效是几年
一、民法典规定的一般诉讼时效是几年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哪些情况下诉讼时效中止
1、不可抗力;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6、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以上就是在线律师咨询网小编对相关问题的回答。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一般诉讼时效的期间为三年,要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但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法律不再予以保护。您可以在在线律师咨询网上向专业律师进行更多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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