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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函(催款)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某某加工厂厂长:

某某律师事务所接受**S设备有限公司委托指派某某某律师处理**S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设备公司)与贵厂货款纠纷事宜,根据调查确认事实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致函如下:

××××年××月××日,贵厂与S公司签订了设备销售合同。合同签订后S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SSS—120R-3000A色选机并经安装调试合格。合同第八条约定了具体付款方式。截止发函之日,贵厂仅支付了货款贰拾万元,剩余款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就上述事实结合法律之规定,本律师认为,**设备公司作为合同供方提供并安装、调试设备的主要义务已履行完毕,贵厂作为需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设备款项已违反合同之约定,依法应承担违约责任。望贵厂接函后5日内,按合同约定履行给付设备款义务,以免S设备公司提起违约诉讼,要求支付所有剩余款项并查封机械设备影响正常生产。

特此函告

某某律师事务所

某某律师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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