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债券发行上市,按拟发行股份数或金额的以下比例收取代理费
(一)首发
拟发行股票(股)收费比例律师服务费数额
5000万股以下1%500000元(5000万股满额)
50,000,000—100,000,000股部分0.5%750000元(1亿股满额)
1亿元以上部分0.25%
(二)配股、增发,按上述标准50%收取。
上述标准未涉及的服务事项,参照上述标准协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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