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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开庭后对方撒诉律师费怎么收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法院开庭后对方撒诉律师费怎么收

按照和律师的协议处理,如果律师已经完成了合同约定的义务,律师费不予退回。如果案情较大,收费过高的,可以和律师协商退费问题。

法院正式开庭后,原告是否可以撤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几条规定了关于申请撤回起诉的内容

一、《民事诉讼法》

(1)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2)、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3)、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4)\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律师费由谁承担

一般情况下由自己承担,还可由法院判决败诉方支付(有相关约定的及相关法律规定的)。

由法院判定败诉方支付的条件是:

1.当事人已经对律师费问题做出明确约定,即当事人在合同中对此做明确约定,且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形,法院应当确认这种约定的法律效力;

2.律师费已经实际发生。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与律师约定在诉讼或执行程序后根据诉讼或执行结果支付律师费,则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将认定律师费尚未实际发生;

3.律师费支付标准合理。如果当事人支付的律师费超过合理范畴,将会不适当地增加对方的财务负担,有关诉讼请求也将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法院开庭后对方撒诉对需要缴纳的律师费有疑问时,可以来在线律师咨询网找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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