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商品房广告宣传6大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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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消协了解到,去年我市消协接到的房产投诉占到总投诉量的10%,而广告合同方面的投诉又占到其中的十分之一。为此,市消协针对平时接触到的房产广告宣传引起的投诉,提出了六个方面的陷阱,供广大的购房者参考。
陷阱之一降低首付:正常首付都是30%,但一些开发商为了销售自己楼盘推出首付10%。同时由房屋投资公司提供给消费者20%的借款。银行承担70%的贷款。10%的首付对广大购房者无疑是一个很大的诱惑。市民李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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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这套房子30万,我手头没有那么多现金,首付3万挺划算的。”
表面上看,降低了首付款,的确可以帮助一时手头现金不多的购房者。但这样也由原来的三方关系变为四方关系。会给自己带来一定的风险,市消协秘书长童-朴提醒购房者要慎重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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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在投资公司借到款,借到款怎样还。银行对这种方式有没有附加条件。这都是要慎重对待。消费者首先要根据自己的财力,综合投资公司的信誉来购买,而且合同要签得很细致、考虑周全。”
陷阱之二返还差价:某开发商承诺,在某时段购买某楼盘,以后若此楼盘价格下滑,愿向购房者以现金返还差价损失。童秘书长提醒购房者,这些承诺并不意味着购房者无风险了。在签合同时应充分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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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应注意返还差价,怎么返还,多大的时间段内能返还。返还的时候,同一楼盘不同的房子还是不一样的,以那个为基准进行返还,这都是要约定明确的。”
陷阱之三无理由退房:某开发商表示,两年内购房者如要退房,公司将提供原价退房或差价补足两种选择。退房时,购房者的房款还将获得一定的年利率。对于购房者来讲,“无理由退房”风险与利益同在,购房者要了解清楚,市消协童-朴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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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候,消费者要注意。大多数,购房者买房都是由银行按揭的,这个按揭的贷款贷款怎样计算,怎样退换,其中购房的契税,保险费支出如何退还。已经花出去的怎样退还,这个必须约定清楚。不约定清楚,有可能这花出去的钱就损失了,而且是一笔不小的费用。都要约定清楚,不要盲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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