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医疗广告第一案” 医院负责人被起诉
检察机关指控,2005年5月31日至2005年9月26日,被告杨*秀、杨*坤、杨*其在承包杭州华夏医院风湿科期间,以杭州华夏医院名义在杭州一家报纸和一家省级电视台发布用“免疫平衡调节术”治疗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的医疗广告。广告中包括“手术安全可靠,无痛苦,术后无需长期服药”,“只需一次手术,还你终身健康”等内容。黄*敏作为杭州华夏医院负责人,其间不仅同意杨*其等人发布该广告,还帮助联系广告中介公司,并向广告中介公司提供该院已经失效的2004年度的医疗广告证明。广告刊登后,涉案33名患者先后前来就医,结果不仅未能取得广告所称的医疗效果,还不同程度造成声音嘶哑,其中14人被鉴定为九级伤残。该广告经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虚假广告。
据了解,接到受害患者投诉后,浙江工商部门曾于去年3月7日进行立案查处,封杀了华夏医院的违法广告,并做出行政处罚,责令相关责任人黄*敏、杨*秀向33名受害者进行了经济补偿。之后,该案被移交当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在此案中,涉案的两家媒体未尽审查责任,见利忘义,对于虚假广告的出笼无疑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但在本案中其行为却没有被法律追究,不能不说是一种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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