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询,该医疗器械广告未经审查,而且在讲座时以“喜来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名义代替该医疗器械经营部名义作宣传。据该经营部的一名雇工说,该经营部每月给他发400元工资,他主要的工作就是为前来理疗的群众提供服务和进行对“喜来健”产品介绍宣传等。
根据接受过理疗的群众提供的情况,证实了该经营部有违法广告宣传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沙湾县工商局依法对该医疗器械经营部进行了罚款1万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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