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房地产广告有哪些细节
根据国家工商局发布的最新《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从2016年2月1号开始施行,房地产的广告必须真实、合法、合理、科学、准确,不允许欺骗、误导消费者。具体的细节可以分为以下几点:
1、不得含有升学承诺
”优质学区,享受一站式教育“是开发商最喜欢用来吸引购房者的手段,宣传项目的学区优势,买房就能上名校等等,在新规定中这些都不准再出现了。
规定提出,“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也就是说,购房者发现开发商发布“名校教育地产”等承诺性、暗示性广告,可以向工商部门反映。
2、注明规划配套设施
开发商为了突出自己项目的配套、区位优势,常常以周边的配套和未来规划为宣传点,比如宣传10分钟可到周边大商场,距离某超市仅5分钟,未来周边会建成某某大型购物中心等等。规定对此明确提醒,“广告中涉及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的,不能作误导宣传。”
3、明示实际售价期限
宣传低价也是开发商惯用的手段,但是等购房者去售楼部买房时,置业顾问往往就会说低价期限已经过了或者其他什么理由拒绝提供广告上标明的价格。规定中提出,广告语中对价格有表示的,应清楚表示为实际销售价格,并明示价格有效期限。
此外,广告语中不能采用“风水宝地”等类似词汇。
4、关于违规的处罚
规定提出,违反本规定发布广告,《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新规定的出台,可以预见的是,以后的房地产广告不会再那么的虚假,购房者也可以从广告得到比较实用的信息,买房也会更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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