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出让国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办理出让土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必备资料
必备资料 |
法律依据 |
详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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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书及申请表 |
《城乡规划法》地三十八条;《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 |
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规划指标、投资规模等。单位申请加盖公章,个人申请应签名,项目用地存在两个或以上权利人的应共同申请。(纸质原件及电子文档各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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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人委托书 |
报建人身份证明材料 |
个人申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纸质原件及电子文档各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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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组织机构代码 |
河北省行政许可案卷标准 |
单位申请提供(纸质复印件及电子文档各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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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核准证或备案证 |
《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 |
需在有效期内(纸质复印件及电子文档各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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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含规划条件) |
《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 |
(纸质复印件及电子文档各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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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用地红线图 |
《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 |
(电子审核后提供纸质原件5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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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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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正3副 2、用地通知单:2份 3、用地红线图:4份(农用地6) 4、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2份 5、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2份 |
发放成果: 建设单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正1副;征地通知单1份;用地红线图3份(农用地5份)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1份、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1份 综合规划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副本2份;征地通知单1份;用地红线图1份、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1份、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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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报建单位提供纸质材料要求A4打印,提供的电子文档满足《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报建电子文档要求(试行)》。 2、建设单位提供的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由收件人核对原件。 3、表格范本可参考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网站或窗口公示板。 4、窗口咨询电话:86137**3、86137**0,监督投诉电话:8862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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