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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车震"是否涉及侵犯他人隐私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是否构成隐私的关键在于当事人的行为是否符合其不被他人知晓的意愿,而具体的认定要根据行为人当时的客观情况以及事后的反应来推定。
私家车是相对封闭的空间,是私人空间的外延,当事人在自己的汽车内实施的行为是否属于隐私,要看当事人主观上是否有对行为不被他人知晓、权利不被他人侵犯的合理预期,简言之,就是有无“隐”的意思表达。
如果当事人选择的是地点偏僻、经常无人经过的路段,或者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如关闭所有车窗、车旁放有遮挡物等,旁人如不故意采取措施窥探就无法察觉的,则属于隐私活动。但如果当事人在马路、公共停车场等公共场所进行“车震”,且没有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此行为使他人受到了影响,不符合隐私中对“私”的定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公共场所裸露身体的,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这种行为不仅违反社会公德,还侵犯了他人的民事权利,同时也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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