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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同性恋起诉民政局维权是否立案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湖南同性恋起诉民政局婚姻维权是否立案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送发,通知书下方日期显示的是2016年1月5日。

“同性恋婚姻维权第一案”当事人、同性恋者孙某因登记结婚遭拒,起诉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民政局一案,获法院立案受理。2016年1月5日下午,孙某的代理律师称,法院能够立案让他感到“意外”,这或许得益于新行政诉讼法对立案的规定。考虑到该案的典型性,“不管是否胜诉,都应该载入历史。”他说。

目前中国尚无同性恋者成功登记为合法夫妻的案例

孙某是湖南长沙的一名同性恋者,他和他的男朋友来到长沙市芙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对方以“没有法律规定同性可以结婚”为由拒绝。孙某不服,决定通过法律途径争取自己的权利。2015年12月16日,他和代理律师石*龙向芙蓉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起诉材料,请求判令芙蓉区民政局为其办理婚姻登记。

同性恋现象在许多国家都存在,但法律是否许可其结为夫妻一直存在争议。因其背后涉及的法律、道德和伦理问题,支持者与反对者的观点长期对立。据其了解,目前中国尚无同性恋者成功登记为合法夫妻的案例,孙某起诉民政局要求登记结婚或为“同性恋婚姻维权第一案”。

孙某说,他和民政局工作人员对《婚姻法》的理解不同,《婚姻法》原文并不是“一男一女”,而是“一夫一妻”。“在我的理解里,这个‘一夫一妻’并不是指要一男一女的异性恋才能结婚,而是男男、女女、男女都可以结婚,这样的法律才算是没有歧视的。”孙某说。

律师称他之所代理此案,是因为婚姻也属于人的基本权利,同性恋现象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他(她)们的基本权利也应该得到保障。

芙蓉区民政局拒绝为孙某办理结婚登记涉嫌行政不作为,目前法院已经收下了起诉材料,根据相关规定,法院将会在7个工作日内,目前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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