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空姐评颜值,偷拍他人侵权吗
【案情简介】
**东南旅行社一名杨-姓领队习惯偷拍空姐,并将其照片上传至自己的脸书跟朋友讨论“颜值”、“腿值”等,引发其他网友和空姐们的不满,杨-姓男子因此删除脸书的照片并道歉,而所属旅行社也解除其职务。
据台-媒报导,杨-姓领队以带东南亚团为主,常利用工作之便,偷拍空姐后上传网络,并且品头论足,有留言问“腿值”如何,杨-姓男子以“普通,也没有胸值”回应,也有“颜值不佳”的评论,空服员痛批恶心。
旅行社因此出面道歉,坦承杨-姓领队行为不当,已经解除其职位,并强调领队只是爱好摄影,并无恶意。
稍后,杨-姓领队在脸书致歉,指出自己“做了很不好的示范,只因为一时好玩,侵犯他人的隐私,所有照片全部删除。”
而空姐所属的航空公司也谴责此行为,表示为维护员工权益不排除提告。
【法律解读】
偷拍别人隐私属于侵权行为,除具有《刑法》245条、246条、252条、253条,规定的情况外是构成犯罪,只承担《民法通则》与《侵权责任法》规定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第二百五十二条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三条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可分为以下十类: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第二百五十二条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三条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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