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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新政后贷款无法通过该怎么样维权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房产新政后贷款无法通过该怎么样维权

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出台后,对房产市场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对贷款购买第三套以及上住房的,首付款 比例和贷款利率大幅度提高,对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可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者社会保险缴 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一、因银行贷不足或贷不了款,买方又凑不齐首期款而想退房的,买方应第一时间发函通知业主无法履行合同,而业主可考虑没收定金及获得一定赔偿的情况下协商及时解除合同,避免因房价下跌造成更大损失。

二、协商赔偿也利于卖家。虽然在合同中约定了为房价的20%,但法院一般也会衡量买方违约给业主造成损失的实际大小,在损失较小的情况下买方可以请 求法院降低违约金。打官司最少也要有3个月时间,房价的走势就更难预测。而卖方的房价损失是从签订合同开始到起诉之日起计算,就算几个月后胜诉了房价一旦 下降幅度大,那很可能违约金加房价损失都不能弥补房价下跌的金额。

三、买方第一时间告知了卖方不能履行合同,那只是避免了因房价下跌导致业主的损失扩大,但如果在合同中没约定可以不继续履行合同,那么卖方还可要求买方继续履行。所以买方除了第一时间告诉卖方不能履行外,还可主动起诉业主要求解除合同。

四、如果定金较多,如有十几、二十万元,卖家可以考虑吃定金解除合同立即转卖。如果定金仅有几万元,可跟买方协商再补一点金额作为赔偿,快速解决对于卖方来说也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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