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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垃圾箱臭气熏天业主该如何维权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最好先查询相关的标准,这样才能做到有理有据。在《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05)》中有如下规定: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不超过70m。在规划建造新住宅区时,未设垃圾收集站的多层住宅每4幢应设置一个垃圾收集点,并建造垃圾容器间,安置活动垃圾箱(桶);容器间内应设置排水和通风设施。所以,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首先整个小区只有一个垃圾堆放点是不应该的。
另外,垃圾站与相邻建筑间距应不小于10m,同时应有不小于5m宽度的绿化隔离带。标准中还规定:“垃圾转运站外型应美观,并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操作应实现封闭、减容、压缩、设备力求先进。飘尘、噪声、臭气、排水等指标应符合相应的环境保护标准。转运站绿化率不应大于30%”因此lz小区这个垃圾点绝对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建议lz与当地市容环卫部门以及新闻媒体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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