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没有工资如何维权
产假没有工资如何维权
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1、首先说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应该从产前15天开始休。晚育的加1个月,双胞胎加15天,难产加15天。另外规定,如单位同意,还可以再增加3个月。
2、产假工资。一般单位都要给交生育保险,这样你的生孩子的住院手术费都可以在社保基金报销,另外产假期间的津贴也就是产假工资,也由社保发。这个不包括单位后来给的那三个月,一般就是前98天和额外加的假期.额度等于你们公司所有人交费基数的平均数。比如公司三个人,一个5000,一个4000,一个4500.全部人的社保津贴都是4500,这就是平均数。
3.如果你们的保险交的月数不够,或者其他原因社保不能报销,就应该由单位来报销。包括生孩子的正常住院手术费和生育津贴。
相关知识:产假分类
必须享受的假产假:98天+30天晚育假+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可以请的假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
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晚育假、晚育护理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产假98天是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的晚育假,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处理。例如,广东省为15天,上海市为30天。晚育假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授乳时间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六条)
综上所述,产假是法律赋予孕妇的权利,在工作期间休产假,工作单位仍要支付工资也是法律严格规定的,如果单位违背这一规定,不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是违背法律的行为,该孕妇是可以寻求法律途径来进行维权的,对于产假和产假期间的工资规定还有问题的欢迎来在线律师咨询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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